| 《日照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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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满足新形势下我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《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》和《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文件,我局拟定了《日照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,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: (一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 rzyfk@rz.shandong.cn 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《日照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》意见建议”字样。 (二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日照市东港区质阳路88号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,邮编:276800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日照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》意见建议”字样。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。
附件:日照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 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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